尊龙凯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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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北京尊龙凯时(成都)律师事务所
邓辉律师毕业于四川理工学院(现四川轻化工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于201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行十余年。执行期间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纠纷的诉讼及非诉业务,于2022年受聘于资阳仲裁委员会,担任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仲裁员。曾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成都建工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桐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钇灶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有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蜀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并担任前述顾问单位的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相关诉讼案件,累计处理建设工程领域有关的诉讼案件一百余件。在2020年7月至今担任成都建工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的主办律师,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有效识别和防控,取得了当事人好评。
建设工程领域诉讼及相关非诉业务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余年;
2012-2017主要从事民事诉讼领域的诉讼及法律顾问业务;
2017-2022作为四川川豪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成立了四川川豪律师事务所,同时相关主要业主转向为建设工程领域;
2022年--在北京尊龙凯时成都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
2022年受聘于资阳仲裁委员会,担保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本科毕业于四川理工学院,取得学士学位
在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何赞成等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原一审法院判决委托人支付款项430余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在二审中接受委托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并在重审一审、二审中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最终生效判决确定委托人无需要支付任何款项,减损率达100%,获当事人赞赏。
代理成都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与某军区某中心诉讼案件中,诉讼标的额为7000余万元,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一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了改判,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为委托人多争取了工程款及利息400余万元;
在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纠纷案件中作为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参加诉讼,该案本诉标的额为8000余万元,反诉标的额为9000万元,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亦对原一审法院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了改判,作出了对委托人更有利的判决,取得当事人的好评。
在四川钇灶劳务有限公司与贵州世纪蓝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案件中,代表四川钇灶劳务有限公司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争取了相应全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且将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争取在年息15%,一审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全部支持了委托人的2000余万元的本金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二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2020年7月至今担任成都建工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大华1939民族工业遗址文创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的主办律师,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有效识别和防控,取得了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