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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口罩”走红,知识产权保护需更强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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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结束的2020东京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佩戴的“中国红”专用口罩(下称奥运口罩)火遍了全国。殊不知,如今网上在售的“同款口罩”均是未获得授权的产品。这不,家住北京通州的小志(应其要求进行化名)最近就买到了仿冒的奥运口罩。

      小志是一位体育迷,平时喜欢收集体育赛事相关衍生品。由于他在线下渠道购买不到该款口罩,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某电商平台上销量较高的店铺处购买了20只“奥运同款口罩”。然而,到货后小志发现这些口罩货不对版,其不仅没有产品外包装、合格证等,连口罩上的国旗和奥运五环标志等元素都印刷得十分模糊。他怀疑自己购买到了“山寨”产品,随即联系商家进行咨询。然而,他发现自己购买的产品已经下线,店铺也已经注销。

      直至8月7日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下称中国奥委会)发布《关于假冒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口罩违规营销行为的声明》,小志才知道中国体育代表团在东京奥运会期间佩戴的口罩只是内部使用,并未进入市场销售。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在售的宣称为“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口罩”或类似名义的产品均为侵权产品。

      谨防买到仿冒产品

      小志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其在购买口罩前也曾有顾虑,担心会买到仿冒的产品,自己还专门挑选了一家销量高、好评多的商家。该商家曾承诺所出售的口罩是从内部渠道获得,保证产品质量。“现在看来,这些所谓的好评和销量,应该是商家刷单而来。”

      根据小志提供的线索,记者以“奥运同款口罩”“体育奥运口罩”等关键词在市场上的主流电商平台进行检索,截至发稿,几乎所有的电商平台都显示“未找到相关商品”,但有个别平台会给出“尝试搜索‘中国风口罩’或者‘中国红口罩’”的提示。记者再对这些关键词进行搜索后看到,虽然大部分商家去掉了“奥运会”或者“体育代表团”等信息,并对商品图片上的国旗和奥运五环等标志进行了模糊处理,但仍会让消费者感到这同奥运口罩如出一辙。

      随后记者将这些线索转交给了中国奥委会,其知识产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奥运口罩在网上火起来后,他们就经常接到用户关于网上销售的“同款口罩”是否为正品的咨询。事实上,奥运口罩为内部使用产品,并未在市场(含网络市场)上流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带有中国奥委会官方标志(由我国国旗+奥运五环组成)图案的、宣称为“东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口罩”或类似名义的产品,均未获得中国奥委会的授权。

      “如今口罩是十分重要的防疫物资,佩戴非正规渠道生产、销售的所谓‘奥运口罩’,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为此,中国奥委会除发布澄清声明外,还对销售侵权产品的商家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电商平台发起了投诉。必要时,中国奥委会会采取法律诉讼等手段进行维权。值得关注的是,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网上销售涉嫌侵权口罩的商家进行了调查取证。”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部上述负责人表示。

      涉及多种法律问题

      事实上,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一项全球顶级体育赛事,与其相关的奥运五环等标志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也正因如此,其会被不法分子用来非法牟利。那么,擅自生产、销售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行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研究员王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功能方面,奥林匹克标志与商标类似,可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以帮助消费者进行选择。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范围基本参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7月31日起实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是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有力条款。根据该条例第四条等相关规定,直接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构成侵权,利用奥林匹克标志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的行为同样构成侵权。

      对此,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雷表示认同,并表示,除违反上述条例外,擅自生产、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产品还可能违反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以著作权保护为例,如果争议商品使用了与授权商品近似的图案,而该图案具有独创性,则权利人可以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主张权利;如果权利人就奥运会会徽及吉祥物等设计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了授权,那么他人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含有此类标志的产品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如今不可或缺的购物方式,如果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出售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时,电商平台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对此,丁雷认为,根据生活常识,与奥林匹克相关的标志属于非常知名的标识,电商平台对销售包含该类标志的产品应当负有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比如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权利授权文件等,特别是在中国奥委会发出上述此类声明后,如果电商平台继续允许这类产品在其电商平台上销售,则难谓其不明知,其就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多种渠道维护权益

      目前社会各界正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而正确佩戴口罩是重要的防疫措施。小志告诉记者,上述假冒口罩很大概率由小作坊生产,很有可能不具备防疫功效。因此,他现在关注的是如果其他消费者也购买到了类似仿冒产品,接下来该如何维权。

      对此,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提醒,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奥林匹克标志使用秩序,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假冒奥运口罩,如购买到未经授权的产品可就近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中国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反映相关线索。

      另外,丁雷还建议,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和12315平台发起维权,必要时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等。根据我国质量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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